通知公告

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工防疫工作的通知

2022年03月18日

  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为进一步保证师生健康安全,根据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提出如下防疫要求:

  一、严格执行离杭离浙审批制度,强化日常考勤管理

  严格执行离杭离浙申请审批制度,教工离杭离浙,须提前3天通过钉钉“智能人事”下“请假及离杭申请”栏目申请,经批准后,方可执行。非必要不离杭离浙,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(含所在城市)。从省外或省内(非杭州市)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、区)返校人员,需提供返杭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各二级学院(部门)要认真落实考勤制度,严格教工劳动纪律,及时掌握教工在岗情况与去向。

  二、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,坚持每日健康打卡

  教工须完成每日健康打卡,如实报告每日健康状况及所在地信息,做到不瞒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。教工入校,应主动出示校园码;并妥善管理本人入校码,严禁将入校码截图转发他人使用,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未经审批,教工不得带领校外人员入校。

  三、加强自身防护,尽快接种新冠疫苗

  倡导符合接种条件的教工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及加强针接种,共筑全民免疫屏障。教工应注意加强自身防护,做好自我管理,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;要做好个人防护,养成“讲卫生、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不聚会”等卫生习惯。

  四、落实部门主体责任,加强防疫日常管理

  各学院(部门)要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,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,时刻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,严把教工离杭离浙审批关;主动落实防疫工作主体责任,关注教工,切实加强防疫工作日常管理,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要求。